柴秋瑾
【摘 要】法院调解在我国纠纷解决机制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调解并不意味着抛弃事实"和稀泥"。只有注重证据在调解中的运用,建构相应的证据规则,才能真正实现调解的自由与自愿,才能充分发挥调解促进纷争的柔性解决以及实现社会稳定方面的独特功能。
【关键词】案结事了;调解;审判改革;
【中图分类号】 D915.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1226(2009)06-067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