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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司法鉴定制度与标准建设研讨会在京举行

20251114日,由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检察研究基地(证据分析)主办,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学术专门委员会协办的司法鉴定制度与标准建设研讨会在北京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隆重召开。来自高校、司法行政机关及鉴定实务界70余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司法鉴定制度的现实困境与立法完善、标准与标准化建设、域外经验与国际前沿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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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凝聚共识,共启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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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王旭教授主持开幕式并致欢迎辞。她指出,司法鉴定是连接科学与法律的关键纽带,鉴定制度的健全程度与标准的科学水平,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与法治建设的成效。王旭教授强调,当前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正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阶段,亟需法学理论界与鉴定实务界携手并进,共同推动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与标准化建设。本次研讨会聚焦立法架构、主体准入、程序启动、国际比较及标准体系构建等多个维度,旨在搭建一个跨学科、跨领域的高水平交流平台,汇聚多方智慧,凝聚行业共识,为促进我国司法鉴定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思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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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调研员王珺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致辞。他回顾了我国司法鉴定制度体系从分散无序到系统集成的转变历程,现阶段已初步构建起覆盖鉴定机构、执业人员及执业活动的全链条管理体系,特别是《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显著提升了市、区两级监管的协同性与实效性,有力推动了鉴定技术能力升级与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王珺同时指出,当前司法鉴定工作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应持续深化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的有机融合,强化制度的系统性与协同性、标准的科学性与统一性,为司法鉴定的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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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发言:多维视角,共话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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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发言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王旭教授、郑飞教授、袁丽教授主持,多位专家学者围绕司法鉴定制度与标准化建设相关议题进行主旨发言,并与会展开了深入的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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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学军教授系统梳理了“三标法”制度的演变历程,指出《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16年修订确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简称“三标法”),标志着我国司法鉴定向标准化、规范化迈出关键一步。她结合文书形成时间鉴定的滥用案例,警示非“三标”方法可能引发的冤错风险,主张不得用于刑事案件,且民事案件中须当事人合意并签署协议。李学军认为,对非“三标法”的争议,实质是对技术方法及鉴定意见可靠性的质疑,加强鉴定委托前对争议较大之鉴定技术和方法的科学可靠性审查,以及厘清在技术方法等存疑时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是加强对相关技术方法及鉴定意见可靠性实质性审查的有效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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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许可怡基于域外司法鉴定主体资格准入制度考察,比较法视野下指出我国司法鉴定主体当前存在术语模糊、资格认证标准笼统、程序形式化等问题,导致“资格终身制”与实际专业能力脱节。她通过参考美国、欧盟等域外经验,提出构建“中央立法+地方细则”框架、建立全国性行业协会、实施分类准入与负面清单、构建“轻准入、重监督”动态考评机制等建议,为鉴定主体准入制度与监督机制衔接等管理转型提供系统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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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郭金霞教授系统介绍了俄罗斯司法鉴定统一立法的背景与历程、立法体系层级架构与核心特征,并详细解析了《俄罗斯国家司法鉴定活动法》立法模式从分散到统一、国家与非国家司法鉴定活动的主体与机构体系、鉴定形式与具体程序、权利保障体系等内容。她建议借鉴俄罗斯经验,我国应当积极推进统领性上位法建设,提升司法鉴定活动规范的法律位阶,建构司法鉴定层级结构清晰的国家司法鉴定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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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王兆一梳理了我国司法鉴定的启动制度,结合司法实践经验中当事人鉴定申请权受限、诉鉴衔接等现实困境,建议司法鉴定立法应明确不同诉讼程序中鉴定启动的权责关系,以完善对重新鉴定决定权的规制,构建权利保障与司法效能并重的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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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张洺睿介绍了当前国际法庭科学标准体系建设现状与法庭科学标准层化理论,结合我国司法鉴定标准体系中标准之间逻辑联系缺乏、重技术标准而忽视管理标准、顶层设计不足等问题,提出标准层级理论中的中国借鉴等思路,如强化基础标准与管理标准、增强标准体系的协调性与适用性、统筹标准化体系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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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王晨辰讲师系统述评法国司法鉴定“一般+特殊”的二元法律制度、多元的法律规范来源、强大的法官职权主义色彩及精细的程序规则等制度特点,启示我国分散立法模式亦可构建相对完善的司法鉴定制度,司法鉴定立法思路应当从行政管理转向诉讼规范,司法鉴定分类应当更为精细全面及对特殊规制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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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郭华教授通过剖析我国“司法鉴定法”立法背景与目标,从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及现实需求导向深入探讨“司法鉴定法”立法实现路径。他指出,应遵循鉴定作为证据的制度属性,立足制度维护鉴定科学性的本质要求,排除鉴定不可靠和不可信的因素,构建具有国际视野和时代特征并整合组织法、管理法和协调法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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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张然从司法鉴定作为科学证据的时代特性,阐述了科学证据的特殊性与规范分类,当前我国对科学证据的采纳标准、“宽进严出”与“严进宽出”两种实质审查路径,以及基于科学原理及经验法则的科学证据双层校验标准与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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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王旭教授基于司法鉴定行政管理、质量控制与鉴定立法的协同视角,系统梳理了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发展演变、司法鉴定运行中的问题、域外司法鉴定制度与科学证据的可采性规则。她提出,我国司法鉴定制度应从“技管结合”的立法原则、与诉讼制度相衔接、构建分级分类标准体系、标准国际互认与程序协同、鉴定意见审查规则等方面加以完善,推动立法顶层设计与程序法衔接,构建公正、权威、高效的现代司法鉴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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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共谋发展,共赴未来

本次研讨会也是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技管结合’现代司法鉴定制度法治化重塑”的开题,聚焦司法鉴定制度与标准化建设主题,在思想的交锋中凝聚共识,在观点的碰撞中催生创新,内容深入、成果丰硕,充分展现了学界与实务界对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共同关切与责任担当。会议为推动我国司法鉴定制度与标准化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建设提供了重要智力支持,也为司法鉴定立法的进程凝聚了广泛共识。下一步,各方将持续加强协作与深化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与实践效能,共同谱写新时代司法鉴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