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活动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证据科学秋季论坛聚焦刑事与民事证据法对话,两大名家共探证据规则融合与实践突破

10月22日,证据科学秋季论坛第三讲在中国政法大学成功举办。本次论坛创新采用“对话”形式,特邀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卫平教授与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证据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张保生教授,展开“刑事证据法与民事证据法的对话”深度研讨,为线上线下三百余位师生呈现了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务价值的学术盛宴。

本次论坛特邀的两位嘉宾均为我国证据法与诉讼法领域的权威学者。张卫平教授系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烟台大学黄海学者特聘教授,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级百千万工程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出版《转换的逻辑——民事诉讼体制转型分析》《民事诉讼法》等专著十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二百五十余篇,深耕民事证据法与民事诉讼法研究数十年。张保生教授是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证据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同时担任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国际证据科学协会副主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著有《证据法的理念》《证据科学论纲》等重要著作,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顶级期刊发表重量级论文六十余篇,是证据法与证据科学领域的重要学者。

据论坛主持人介绍,本次对话源于两位教授在中国法学会会议期间的学术交流——此前张保生教授曾向张卫平教授提出三大核心问题,双方意犹未尽,遂促成此次公开对话,这也是证据科学论坛首次聚焦刑事与民事证据法的跨领域碰撞。

论坛开篇,张保生教授以“统一证据法抑或分立证据法”为核心,从五个维度展开论述:一是证据法的特点;二是统一证据立法的利与弊;三是刑事与民事证据法单独立法的利弊;四是刑事与民事证据法的共性与区别;五是两者的运行环境及产生区别的原因。张保生教授向张卫平教授提出了两大实务问题:一是从彭宇案、安徽九旬老太告中学生案等案例反思,我国何时出台 “救助证据排除规则”;二是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反思。

随后,张卫平教授从民事证据法视角回应,从法系差异、理论深度、制度特点等角度,分析了民事与刑事证据法的学科隔阂。针对“救助证据排除规则”的问题,张卫平教授从经验法则和证据问题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针对证明标准的问题,张卫平教授梳理了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相关问题,从职权主义视角和对抗制视角,对民事诉讼证明标准进行了准确界定。

在互动环节,线上线下师生围绕“救助证据排除规则”“宪法对证据法的影响”“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证明标准”等实务热点提问,两位教授的解答直击核心。

本次论坛历时两小时二十分钟,两位教授的对话不仅厘清了刑事与民事证据法的共性与差异,更探讨了救助证据排除规则、民事证明标准等具有实务价值的建议。论坛主持人表示,此次对话打破了学科壁垒,为证据法理论研究与规则完善提供了新视角。

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不仅延续了证据科学论坛“理论联系实务、创新学术形式”的传统,更为我国证据法的统一化研究与精细化实践注入新动能,对推动刑事与民事证据规则的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