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证据科学研究院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及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yjsy.cupl.edu.cn/info/1080/12547.htm),结合我院工作安排,现对我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各环节申请

我校学位授予、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等相关工作流程均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实现线上化,各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系统说明,熟悉申请流程,在各个环节规定时间内准确填报各项信息,各个环节逾期将会关闭,系统关闭后则无法申请本学期的学位及毕业资格审查。

(一)系统登录方式、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务必立即修改密码)

所有师生均通过学校主页“智慧法大”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统一登陆入口,无需单独用户名和密码,校外登录无需通过VPN,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版)。

学历研究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身份选择“研究生”。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用户名:全国平台申请编号(全国同等学力申硕管理平台“申请论文答辩资格”页面查询);密码:初次登陆者,预设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CUPL+#,例如123456CUPL#,身份证号末位字母大写。首次登录后须更改密码。

(二)在系统中填写学位申请书、上传论文、毕业资格审查申请、博士生科研成果申报。

1.填写学位申请书:所有学位申请人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在管理系统填写并下载学位申请书,并请导师审核,导师须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明确意见,完成系统中学位申请书环节。

起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8:00——10月9日12:00。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法大发〔2019〕51号),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本学期不得提交学位申请。

注:现学校制作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统一采用打印电子照片形式,不再粘贴纸质照片。各研究生务必按以下要求拍摄或提供电子照片:

学历教育研究生(即双证生):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使用同一照片。因故未参加去年统一采集的应届毕业生,集中补采时间和地点,9月11日下午14:00-17:00,教学图书综合楼0112;未参加2次统一采集的应届毕业生务必于9月18日前到易拍数码影像中心采集照片。影像中心将直接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供电子照片,并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申请人应在填写《学位申请书》的页面中上传电子照片(不是用户信息或个人基本信息页面)。学院将在收取申请人纸质版《学位申请书》时对照片进行审核。

建议学位申请人前往易拍数码影像中心拍摄照片,如在其他公司拍摄照片,务必按以下要求拍摄提交照片: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着白色或其他浅色上衣,单一蓝色背景,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十分之三,电子照片宽480像素、高640像素,20K至100K,JPG格式。易拍数码影像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建外SOHO东区A座2501A室(地铁1号线或10号线国贸站C出口,国贸桥西南方向),工作时间:周二至周日(节假日及周一休息) 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联系电话:010-58691620。

2.上传电子版论文:所有研究生(含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匿名版学位论文(PDF格式)。匿名版论文要隐去论文中作者、导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电子版论文须与所提交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否则由学位申请人承担一切不利后果。上传论文电子版统一命名格式为“学号_论文题目.pdf”。

起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8:00——10月9日12:00。

3.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申请:

申请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在管理系统中填写并下载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并请导师审核,导师须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毕业的明确意见,完成系统中毕业资格审查环节。

起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8:00——10月19日12:00。

4.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申报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应满足学校规定的高水平学术成果要求,具体要求见《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评审认定办法》(法大发〔2021〕55 号)。  

博士研究生须在管理系统中上传一篇用于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的高水平学术成果电子版(扫描为PDF或JPG格式),提交电子材料要求:

(1)需要申请认定的高水平学术成果。上传系统的同时,需在9月3号中午12点前将Word文件的电子论文及《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信息表》(见附件)发到学院邮箱:zjyygb@126.com;

(2)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标出本人文章题目)、本人文章页;

(3)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封皮、版权页、目录页;

(4)研究课题、联合培养、实习实践、荣获奖励:证明、证书等。

完成系统中提交学术成果环节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3日12:00——9月8日11:00。

5.重要提示与说明:

(1)请严格遵守上述时间,逾期将无法进行本学期的毕业及学位申请。

(2)学位申请环节,学位申请人可预填《学位授予登记表》,论文答辩通过后,申请人须填写并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申请人务必保证填报信息准确无误,此表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如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会导致申请人将来无法在教育部指定官方网站查询到学位授予信息,从而对升学、就业、岗位调整或晋升造成不利影响。

(3)重要说明:增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授予学位

根据校历日程安排,2025年12月25日和2026年1月6日,学校分两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事项。学历研究生(即双证生)可自愿选择提请12月或1月会议审议授予学位;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原则上统一提请12月会议审议授予学位。学位申请人授予学位日期(即:学位证书落款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本学期毕业的学历研究生毕业日期与学位授予日期须保持一致。

拟授予学位的研究生须在2025年10月9日12:00之前在管理系统《学位授予登记表》中选择正确的学位授予日期(即:提请会议审议日期,2025年12月25日或者2026年1月6日)。对于已经落实就业单位且单位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应选择2025年12月25日上会审议;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单位且希望2026年以应届生身份继续寻求就业的研究生,建议选择2026年1月6日上会审议。

每位拟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应主动了解毕业、学位授予时间对自身就业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理选择,管理系统关闭后,不得变更。

二、提交纸质材料

只有按通知时间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的学位和毕业申请人,才能提交纸质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具体要求:

1.纸质版论文须与管理系统提交的电子版论文一致,论文标题须与《学位申请书》中一致。学位申请人(含同等学力人员)可以到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704东领取学位论文封皮,并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的规定印制论文。其中,匿名版论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凡形式、结构、字数等不符合规定的学位论文,或不按规定打印、装订的学位论文,不能提交。

2.《学位申请书》在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粘贴照片,粘贴成绩单,申请人本人签字。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

3.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10月10日9:00-11:30。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704东。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纸质材料清单:

1.《学位申请书》1份;

2.双匿名论文(无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4本,半匿名论文(有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6本。请在所有纸质版论文封面“编号”后签字笔写上本人学号;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一份,其中“准予学位论文答辩专业及时间”必须符合要求。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一份。

5.课程班结业证书和缴纳答辩费用发票复印件(原件现场查看后归还个人)。

二次申请答辩人员只需要提交本项材料中的第1项和第2项。

(二)学历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纸质材料清单:

1.《学位申请书》1份;

2.双匿名论文(无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3本,半匿名论文(有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4本。请在所有纸质版论文封面“编号”后用签字笔写上本人学号;

3.中期考核材料,包括:《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分流登记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表》、《成绩单》。如之前已提交无需再次提交,如之前未提交,请于10月10日前提交到科研楼B704东。

4.《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1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毕业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

5.《毕业研究生登记表》1份,从辅导员处领取。

6.成绩单2份,自助打印,盖有红章的原件。

(三)学历博士学位人员提交纸质材料清单:

1.《学位申请书》一份;

2.半匿名论文(有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6本。请在所有纸质版论文封面左上角用签字笔写上本人学号;

3.《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1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毕业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

4.《毕业研究生登记表》1份,从辅导员处领取。

5.成绩单2份,自助打印,盖有红章的原件。

6.中期考核材料:《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分流登记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进展汇报及评价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表》、《成绩单》,《博士研究生业务培养计划》、《综合性学科考试记录》、《综合性学科考试评分表》。如之前已提交无需再次提交,如之前未提交,请于10月10日前提交到科研楼B704东。

7.高水平成果:高水平成果纸质版提交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00-11:00,学术成果不符合要求的,毕业及学位申请无效。

(1)原件:学术成果、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原件在评审委员会认定之后归还申请人。

(2)复印件:博士研究生须提交用于毕业资格审查的学术成果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复印件要求:

①高水平学术成果(未公开发表):全文,一式两份;

②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标出本人文章题目)、本人文章页,一式两份;

③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封皮、版权页、目录页,一式两份;

④研究课题、联合培养、实习实践、荣获奖励证明、证书等材料,联合培养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排名依据。一式两份;

三、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

所有毕业(学位)论文(含再次申请学位的)均须进行学术规范审查。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法大发〔2013〕109号)规定执行。博士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10万字,论文形式及印制要求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

学术规范审查为学位申请的前置环节,为保障学位申请人有更充足的时间准备论文,学校尽可能推后提交论文时间,学术规范审查时间也相应延迟,学术规范审查和论文评阅时间或有重叠。论文送交评阅不作为已通过学术规范审查的依据,若后续学术规范审查不通过,将导致不受理学位申请的结果。

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免费检测:学校可能本学期为学位申请人开通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免费检测权限,具体操作事宜另行通知。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免费检测结果,仅用于修改论文的参考,是否属于抄袭剽窃,以《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为准。

四、提交终版学位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确认学位授予信息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针对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原论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论文做出认真修改,并完成以下相关事项:

(一)网上填报信息

通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2025年12月9日之前,登录管理系统填写、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填写、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分别提交PDF格式署名版和匿名版学位论文终稿,并联系导师审核。

论文应包含以下全部内容(可选项除外):封面—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知网使用授权书(可选)—题名页(扉页)—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绪言(引言、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可选)—后记或致谢(可选)—封底。论文封面、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知网使用授权书可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版块“常用下载”栏目下载。匿名版论文须隐去包括致谢部分在内的所有作者和导师姓名,匿名版论文统一命名格式为“学号.pdf ”。

(二)向学院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1.提交纸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1份)。管理系统下载,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由导师审查通过后签字。

2.修改后的终版纸质学位论文2份(请在每本纸质版论文封面“编号”后写上本人学号)。

提交时间:2025年12月10日9:00—11:00,

提交地点:科研楼B704东

(三)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

办理毕业手续前,学位获得者(含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应向校图书馆送交最终版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详细要求见校图书馆网站中《中国政法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的办法》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答辩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信息、证据科学研究院官网“通知公告”和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凡参加我院证据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答辩的同学,申请专业须为证据法学,所选导师须为我院研究生导师相一致,否则我院概不接受非本专业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导师名单参见学校研究生院公布的导师名单。

3.获得学位的同学,领取学位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4.上述安排如有变化,请及时关注证据科学研究院官网“通知公告”及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证据科学研究院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