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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634例统计分析
李永良
【摘 要】 本文通过对634例死刑复核案件中法医鉴定结论审查情况的回顾性分析,发现死刑复核案件中法医鉴定结论具有5个特点:(1)死刑复核案件中法医鉴定结论需要移交法医审查的数量较多:(2)死刑复核案件中法官对鉴定结论或其他技术性问题审查的能力普遍不足,且差异很大:(3)死刑复核案件中法医鉴定结论质量差异较大,经过一审、二审审理,死刑复核案件中的法医学鉴定结论仍然存在各种问题,其中结论依据不足,可能需要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无法继续鉴定的约占8%左右;(4)死刑复核案件中法医鉴定结论是否需要移送法医审查,受鉴定结论本身和法官个人因素的影响:(5)随着死刑复核工作的开展,法官对法医鉴定结论审查的能力有所提高。根据统计的结果,本文对目前死刑复核案件中法医鉴定结论的审查模式给予了一定的肯定,并对审查模式的不足进行了初步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死刑复核程序中鉴定结论审查内容、审查程序,提高法官鉴定结论的审查能力,建立技术法官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 死刑;复核;证据;鉴定结论;审查;
【中图分类号】 D918.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1226(2012)03-03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