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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故论”向“侵权论”的转变
何颂跃
【摘 要】 在我国现代历史上,"医疗事故"这一词汇经历了从新闻语言向卫生管理语言、卫生立法语言以及民事、刑事立法语言演变的过程。由于国情和社会制度的特点,卫生行政部门长时间强势主导"医疗事故"事件的处理,也使"医疗事故"概念深深地植入于我国法官的思维之中,对法院民事审判理念产生了深刻地影响作用。因我国医学界、法学界和审判实务界等对于医疗纠纷的法律处理制度和观点分歧之大,超越了其他各国和我国台湾、香港地区的法学认识,以致形成了独特的医学法律观点——即"事故论"和"侵权论"。近年来随着民事法律思想的深入研究以及对侵权法律概念的进一步认识,具有浓厚卫生行政色彩的"医疗事故"概念逐渐退出民事审判的舞台,侵权思想已经逐步回归,充分体现了我国民事法律和民事审判的进步。
【关键词】 医疗事故;医疗过失;侵权;卫生行政;卫生法规;民事审判;
【中图分类号】 D9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1226(2012)03-0278-19